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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97名,其中男93名、女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2.2025年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站: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态端正,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适应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身高要求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2007年4月24日(含)至1989年4月24日(含)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且国家认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士兵岗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

  7.设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岗,岗位代码为FJ0101(基层所队共计20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岗,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8.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岗位代码为FJ0102(基层所队共计40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9.岗位代码为FJ0103、FJ0104、FJ0105(基层所队共计33人,三个岗位,每岗11人)、FJ0106(基层所队共计4人),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10.五常市公安局2025年总计需招聘辅警97名,出现人数不足时根据以下顺序依次补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3)所有参加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进入面试的社会考生(FJ0103、FJ0104、FJ0105、FJ0106)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不具有后续补录资格。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3.在各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本公告发布之日,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五常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适用一项。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 7  日至2025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6:00)。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以便生成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全员进入体能测评。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男子:10米X4往返跑13秒4内、1000米跑4分35秒内、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

  女子:10米X4往返跑14秒4内、800米跑4分30秒内、纵跳摸高230厘米以上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必要复检的依规复检。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五常市公安局依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由五常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五常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下同)▶注意:以上仅为部分招聘公告内容,为了避免遗漏信息,建议在【哈尔滨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辅警招聘】,获取报名公告,招聘岗位、附件下载。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3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5年宾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高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宾县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8:00时至4月30日16:00时,缴费时限截止至4月30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报名,后续相关各环节均在此网站通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7.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100分(每科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笔试结束两天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1.笔试完毕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入围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形,共同进入资格确认环节。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将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优先条件者,须一并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出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试用期。

  3.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缩减或取消的名额调剂至其他岗位),并进行公示。

  4.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为准。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宾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宾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宾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的木兰县户籍人员;

  2.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公民(1990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4.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其中一项。

  (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网页链接:,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8:00时至4月30日17: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诚信承诺书》(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7)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4.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对变造、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第三方机构负责审查身份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公安机关将提供协助,并参与复审监督,资格审查合格后,应试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发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二)笔试方式及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内容)两个科目,总成绩100分(每个科目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对笔试中作弊人员,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至低标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若入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男子组项目标准:10米X 4往返跑(13秒4以内)、1000米跑(5分35秒以内)、纵跳摸高(2.55米以上);女子组项目标准:10米X  4往返跑(14秒4以内)、800米跑(4分50秒以内)、纵跳摸高(2.30米以上)。

  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女性在生理期可以申请一次缓考。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初审和县公安局政治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入围人选。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岗位调剂。体检、体能、政审结束后,对未招满的岗位,从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未入围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和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采取自主选岗的方式调剂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体能、政审环节,直至满额招聘为止。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木兰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服从岗位分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辅警在聘用期间有以下情况的,办理解聘手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不能胜任现职工作,本人拒不服从其他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严重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或者辅警管理规定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多次违反辅警管理规定或者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教育仍无改变的;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从事有损公安机关或者辅警形象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利用辅警身份或者工作便利从事非法活动的;擅自行使应当由人民警察行使的职权造成不良后果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处罚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的;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影响的情形。

  公开招聘辅警32人,其中,男性辅警28人,女性辅警4人。详见《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2.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仅限使用谷歌浏览器)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6.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和烟头烫伤;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报名时未选择政策加分选项的考生,其他环节提交资料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1时至4月30日18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仅限使用谷歌浏览器)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手续。网上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尽早完成报名程序,以免后期报名人员多、网络拥堵,无法完成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精神,此次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及巴彦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报名网站及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项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需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三天内,在报名网站发布。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男子组项目标准:10米×4往返跑(13秒4以内)、1000米跑(5分35秒以内)、纵跳摸高(2.55米以上);

  女子组项目标准:10米×4往返跑(14秒4以内)、800米跑(5分30秒以内)、纵跳摸高(2.20米以上)。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三天内,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由巴彦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巴彦县公安局组织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初审和县公安局政治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入围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巴彦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巴彦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男性28名,女性4名,负责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详见《延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04月2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9年0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高:身高:男性不低于1.70米(含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含1.60米),体态端庄、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无残疾,双眼矫正后视力5.0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6、无前科劣迹,符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辅警政审标准;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报名时未选择政策加分选项的考生,其他环节提交资料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5年05月06日9:00时至05月09日  16: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

  4、报名时上传电子版《个人征信证明》,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打印详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7、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员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将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缴费。本次招聘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及政策性加分环节将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是在考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现场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所有环节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人社、公安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2)笔试为一套试卷(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

  1、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2的比例,将缩减招聘岗位人数。考生笔试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能测评。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5分35秒、纵跳摸高≥255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3秒4;女子800米跑≤5分20秒、纵跳摸高≥220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4秒4。

  3、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人社、公安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环节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人社、公安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

  3、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岗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由延寿县公安局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必须服从延寿县公安局岗位分配,试用期期间执行基础工资,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层级化管理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28人,其中20名男性,8名女性,均为执法勤务辅警岗位。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在互联网哈尔滨市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网页链接:进入哈尔滨市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内查询。

  1.拥护中国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净身高男性不低于170㎝,女性不低于160㎝,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身心健康,体能测评按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方正县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5月9日的工作日9时至17时。

  报名人员通过哈尔滨市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页面链接下载《方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需为近期正面蓝色免冠证件照),携带以下材料到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现场报名:

  1.户口原件、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按手印。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材料提供不全、信息填报不全、填报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比例不足1:2,可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我局解释为准),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50%+面试成绩×50%。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备注: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的岗位顺次递补。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必要复检的依规复检。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方正县公安局依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一)公示期满,公示结果没有异议,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方正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方正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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